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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0月27日

如何選擇、運用網路廣告公司,與廣告主創造雙贏?

其實選擇網路廣告公司,與廣告主與實體廣告公司配合的原則差不多,都是在選彼此門當戶對、符合廣告主本身需求的。如果需求只是在一般的網站維護,就沒必要一定要找全服務的網路廣告代理商。但相對如果是大型的網路Campaign,只找製作公司,也會是小孩開大車,抓不住方向。

然而,目前網路廣告市場的紊亂,廣告主在選擇網路廣告代理商,經常是連評估的資訊都不易取得。所以廣告主徵詢比稿時常會發生三四人的工作室對數十人的公司,一邊是總經理在提案,一邊卻是Account Manager這種完全不相稱的比稿場面。

一般來說,公司的規模、先前的客戶成功案例、媒體的執行能力和採購規模、資訊技術整合能力等,都是在選擇合作的網路廣告代理商前可以先評估的面向。一些全方位的網路廣告代理商在服務的範圍可以讓廣告主一站購足,滿足數位行銷的多項需求,但相對收費會較為昂貴。許多小型公司或SOHO團隊會有很強的創意企畫,收費也較低廉,但公司的穩定度上卻會讓廣告主承擔一定的風險。魚翅青菜各有所強,就端看廣告主本身的需求來選擇。

在擇定了配合的伙伴後,能建立長期的關係對廣告主絕對是有加分的作用。在這個廣告主換代理商比星爺換女友還頻繁的時代,很多代理商根本還沒摸熟客戶的產品及戰略就被迫提槍上戰場,不知己不知彼,下場可想而知。而這種情況在網路廣告代理商更是悽慘,廣告主以Project為單位,一年換十家網路廣告公司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的事。別說雙贏了,要單贏可能都要看運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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